索 引 号 | 来源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
发文号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0-12-24 |
根据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的批复》(大政【2020】358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大财【2020】787号)文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大通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资金81万元由大通县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工作站承担实施,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1日),若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工作站联系。
联系电话:2735033 联系人:邓万林
监督电话:2723067
附件:秸秆综合利用第二批试点项目方案2020.10.23.doc
大通县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工作站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