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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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积极投身“五个示范省”建设、全力当好“五个排头兵”、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幸福大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目标,明确任务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通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协作,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制定下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印发《大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推进会,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印发《大通县2020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全县目标考核内容,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行政许可事项由63项动态调整为59项,农村低保审批和5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精简证明材料59项,同比压缩43%。三是按照国家“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录入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在用服务事项2723项、业务办理15项、暂停9项、取消61项。录入“互联网+监管”事项426项,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等初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四是推动32个部门143项政务服务事项5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民中心办理,完成市民中心“好差评”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省级平台接口对接工作。五是加快“审批破冰”和国资国企改革,在线审批类项目105项,备案类项目76项。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疫情期间累计为142家防疫物资生产、运输、粮油农副产品企业提供登记注册便利服务。二是印发《大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建立流程优化、服务方式、作风建设等8大类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财产登记办理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同比缩短35.34%和5.32%;用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6个工作日内。五是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与全省同步实现“四十一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年内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648户。六是提高纳税便利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整合25项涉税事项。截止目前,累计为11户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7100万元,落实税息减免优惠政策资金3.73亿元。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不足50%提升到2020年90%以上。七是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印发《大通县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八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企业117户,定向抽查企业5户,通过“信用中国青海西宁大通”网站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8.75万条。
(五)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前置审查、备案审查、“三统一”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要求,完成第四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年内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7件。
(六)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实现各乡镇、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矛盾纠纷调解、行政诉讼等方面加强与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接,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为切入点,要求各单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一律由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初审、县政府法制机构复审的形式,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截止目前,县政府法制机构为县政府常务会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72份。
(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转发《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结合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分析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清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监管,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不符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开展执法工作。年内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核215人,确认具备申领资格131人,通过新申领执法证资格考试128人,通过率95%。三是以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依托,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建设等4个方面,以缩短执法半径、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为目标,紧扣职责交叉、多头多层执法、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划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片区,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县司法局成立业务科室承担复议应诉、备案审查、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职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衔接,防止工作职能衔接不顺,工作弱化等问题,并认真开展工作人员岗位培训,不断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二是为促进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将《2019年度青海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列为重要议题组织各单位进行专题学习,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报告所提要求结合列举的问题及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查找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三是委托社会第三方,对县直属行政执法单位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办结的25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单位。四是严格落实《西宁市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监督。截止11月底,完成备案3件,下发纠正通知书3件。五是县司法局牵头对桥头镇、极乐乡、县人社局等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备案、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
(九)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审核把关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持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协调力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审结3件,办结案件均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西宁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倾听群众和审判机关的意见,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强对相关涉法涉诉问题整改,促进行政纠纷解决和社会矛盾化解。同时,积极按照“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的要求,自觉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涉诉单位、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多管齐下做好行政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今年开庭审结的7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3件,占开庭审结案件的43%。
(十一)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下发《大通县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成效,聚焦交通运输、社会治安、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校园安全监管等14个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全面排查分析各自领域内总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坚持打防结合、多管齐下、密切配合、精准施策,使乡镇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混乱、农村赌博问题、车辆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行业领域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十二)稳步推进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梳理确认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印发《大通县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十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党内法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乡镇、部门的干部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尚有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应对执法新领域、解决执法新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持召开19次县政府党组会议、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动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西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严格落实《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审核全覆盖,年内指导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7件。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安排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依法保障“六稳”“六保”、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39件。对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多次提出书面要求,深入开展调研。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四是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司法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五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严格落实政府党组会、专题会会前学法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县将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力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和成果,努力营造各部门参与、全社会关心、各方面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