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青财采字〔2020〕460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大财〔2020〕300号),抽取检查组对大通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进行监督考核工作,现将本次监督考核公示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由检查小组从中随机抽取10个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分为三个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由采购中心进行自查;5月18日至5月22日对采购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5月25日至5月29日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意见反馈、沟通。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保证金及质疑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三、项目随机抽查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本次随机共抽查出10个项目:2019年大通县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大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内网改造项目、2019年大通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项目所需配方肥商品有机肥、大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大通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大通县教育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大通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大通县青山乡五村村庄亮化建设项目所需太阳能路灯采购、大通县法院专用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大通县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368.56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261.2085万元,节约资金107.3565万元,节约率1.99%。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单一来源项目1个、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竞争性磋商项目4个、询价项目1个。
2019年全年完成集中采购项目45项,采购预算资金6064.87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934.33万元,共节约资金130.5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15%。
四、抽查情况
(一)政府采购法规落实方面
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和“采购实施条例”,采购项目依法代理(与采购人签有代理委托协议书);采购文件编制较为规范;档案资料基本完整规范,保存期限符合“采购法”;采购文件未见倾向性及排斥性内容、未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将公开招标项目改为非公开招标事项。
(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方面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制作标书的时间节点符合“采购法”相关条款规定;评审专家通过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且评审委员会中评审专家符合法定人数和比例,参与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与所抽专家一致。
(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方面
建立了大通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划分清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未发现借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供应商收取不合法、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五、考核评分情况
(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
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得分5分。
2.政府采购范围,得分5分。
3.政府采购方式,得分5分。
4.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得分31分。
5.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得分4分。
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得分1分。
(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1.凡在合理采购时限内完成采购任务的,得分5分。
2.年度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在合理范围(10%)内的,得分5分。
(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1.是否存在向供应商收取不合法、不合理费用等情况,是否及时退还按规定应退回的资金,得分5分。
2.关键业务岗位设置情况,得分5分。
3.工作的内部监管制度情况,得分5分。
4.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得分5分。
5.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得分3分。
(四)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出现有效投诉举报一次,得分8分。
本次考核总得分:9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