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开发局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政策要求和部署,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局对2011年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1年-2019年分配、管理、使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支援帮扶资金的单位。凡其它涉及支援帮扶资金均纳入本次专项检查和治理范围。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对2011-2019年期间,帮扶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是否用于平衡地区预算;
2.是否超范围用于对口援青规划以外的项目;
3.是否未按项目合同及项目实施进度申领资金;
4.是否滞留、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
5.是否超标准支出;
6.是否大额提现;
7.是否擅自调整、变更援青规划项目;
8.是否以各种名义套取或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
9.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工作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月13日)。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县级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县帮扶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按各年度检查账册、项目工程资料和其他财务依据为主的方式,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三)处理整改阶段。(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针对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同时,对2019年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认真完成整改。重点检查按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检查、审理处理、限期整改等工作。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处理整改工作,
为了畅通治理渠道,欢迎知情人士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提供“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相关问题线索。为切实保护提供线索人士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对来信来电来访严格保密,县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事宜,举报电话或信件请直拨或寄至县帮扶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举报受理单位:县帮扶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财政局综合室206室)。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财政局综合室206
邮 编:810100
举报电话:0971-2722784
电子邮箱:cjk2720177@163.com
公示有效期:2020年3月9日-3月31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