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来源 | 大通县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9-03-18 | |||
发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大政〔2019〕33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大通县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请示如下:
该批次拟使用土地涉及大通县黄家寨镇黄东村集体土地17.8418公顷,其中农用地17.8418公顷(水浇地17.8418公顷)。申请用地1宗,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地类和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该批次用地符合《大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17.8418公顷,等别为十四等,每平方米14元,按规定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49.7852万元,我县按规定已预缴。
该批次拟占耕地17.8418公顷,耕地占补平衡已落实。土地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安置途径可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县已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如无不妥,请转报省人民政府予以审查。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赵国鹏 联系方式:13139040369)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