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出租车未礼让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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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市民 |
发件时间: |
2021-01-04 |
发件内容: |
2021年1月4日下午六点二十左右在我县桥头镇山城路与红河路交汇十字路口处出租车青ATB384由红河路由南向北行驶左转进入山城路期间不仅未避让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还在转向期间猛踩油门加速,对正在正常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行人未闯红灯,可以调看路口监控)造成很大威胁,要是我县机动车都这么走,要红绿灯有何用,要行人行走的斑马线又有何用,全国文明县城怎么保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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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出租车未礼让行人”的 答复
近日,有网友在《领导信箱》中反映了标题为“出租车未礼让行人”的帖子后,县政府办公室督促县公安局进行回复,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市民反映山城路与红河路交汇十字出租车(青ATB384)行驶左转进入山城路时“出租车未礼让行人”的问题,经县交通管理大队调查,“出租车未礼让行人”的事情没有实际证据,与当事人及出租车公司取得联系后,对出租车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日后,县交通管理大队将积极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工作,持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同时,感谢广大群众对大通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2021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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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 |
回复时间: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