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开具首套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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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李长存 |
发件时间: |
2018-08-16 |
发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雪峰地产跟我父亲共同购买了住房一套,现在打算领钥匙,需要开具首套房证明。请问我父亲本人必须去吗?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作为共有人,我需要开具此证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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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网友: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开具首套房证明”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双方都需办理首套房证明,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各自携带)、结婚证(60岁以上无需结婚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31号窗口办理,作为共有人都需要开具此证明,市民的父亲无需到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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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8-08-20 |